2015年6月6日上午,在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举行的北京市保安服务行业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度保安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字仪式上,北京市保安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政委李宝钢作为职工方代表,北京保安协会秘书长张林作为企业方首席代表、北京保安协会178家会员企业分别在北京市保安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上郑重签字至此,经过企业代表洽谈磋商、企业方与职工方依法协商、正式签订北京市保安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三方认可书、协议书,有序履行了法定的协商签订程序,完成了本年度保安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部议程。
今年是北京市保安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第三个年头,为了充分保障保安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北京保安协会在接到北京市保安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关于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后,立即展开调研工作,组织了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及一般会员企业代表参加的工资集体协商洽谈会,商讨2015年保安员工资集体协商的各项内容和条款。企业代表们根据北京市政府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省市同行业工资收入水平,结合行业经营发展状况和保安员工资成本情况,对保安员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进行了认真磋商。协会将企业方代表协商情况与保安行业工会联合会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在6月5日召开的企业方与职工方协商会上,双方初步商定了2015年保安员最低工资标准、初级保安员工资标准以及工资支付办法、工时计算方法等各项内容。
根据2015年度北京市保安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的约定,保安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保安服务企业应当支付给保安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人民币,支付给具有初级保安员资格的保安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不包括提供给保安员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保安员在中班、夜班、高温以及有毒有害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补贴、保安员在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保安员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应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同时,保安企业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0%的保安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依法保障保安员的教育培训权益;保安企业还应根据岗位工作实际,为保安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开展医疗互助等职工互助互济活动,依法保障保安员合法权益。
北京市保安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的签订,代表了北京保安企业的庄严承诺。张林秘书长在大会发言中,要求北京保安协会的所有会员单位,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依法维护保安员劳动权益和行业经营秩序,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推动行业向职业化、科技化、现代化的方向不断迈进!